正义网十堰4月30日电(通讯员裴浩 王伶俐 贺兴)4月28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就辖区校园周边销售烟草制品问题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听证。
4月份以来,该院开展了“关爱未成年人,拒绝烟草诱惑”涉烟专项活动。该院公益诉讼和未检部门干警对郧阳区城关、柳陂、茶店、杨溪铺、谭家湾等几个乡镇30多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商铺销售烟草制品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共走访商户35户,调查询问6人,调取证据28份,发现涉烟草问题23个。同时,还发现食品类、游戏安全类等其它问题4个。通过调查,检察机关认为,在校园周边违规销售烟草制品,侵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相关行政机关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形。
该院于4月23日作出立案决定,并决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吸烟有害健康。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校园周边销售烟草制品问题的前期调查和取证情况,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应承担的监管职责。
听证员经集体评议,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对校园周边销售烟草制品行为存在监管缺位,同意对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学校周边烟草制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长效机制,杜绝违法销售烟草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会后,该院向行政机关现场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行政机关代表当场表示,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立即在全区开展涉未成年人烟草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整改情况。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学校周边售烟行为应该坚决禁止,不能心慈手软。检察机关此次公开听证希望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严格执法,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该区人大代表肖先郧说道。
“今天的听证会非常有必要,检察机关通过听证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对校园周边售烟行为依法履职,最大限度地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人民监督员王光斌说道。
据了解,下一步,郧阳区检察院将以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积极稳妥开展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在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