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党内立法形式对新时代党的政治协商工作作出全面规定,不仅是由当代中国政治发展道路所决定的理论、实践和历史的逻辑必然,也是由中国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政协综合创新所形成的历史选择,更是由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和新时代统一战线发展所提出的现实要求。 政治协商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政治协商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政治协商重要会议活动,就政治协商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政治协商扎实有效开展,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已经成为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 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政治协商包括两种基本形式,即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而城乡社区协商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基层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当前,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有利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在基层群众中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努力形成共识,汇聚力量,推动各项政策落实;有利于找到群众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促进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社区工作连着千家万户,要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工作重心下沉,帮助大家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统筹谋划政治协商工作,将党的领导贯穿政治协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政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