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大漳州
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方某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赔偿被害人方某乙经济损失3002.15元。
2018年9月10日18时许,方某乙见龙海市榜山镇崇福村港岸边的草长得好,就想割些回家。同村村民方某甲 (外号“牛魔王”)却跑出来大声呵斥这些草是其栽种的牧草,还威胁要把其从河道里面扔下去。还未等方某乙解释,就一拳打在其胸口,致其受伤。
经鉴定:方某乙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吴静婷 蔡莉娜 漳小编 洪婷婷
欢迎在漳州微信矩阵、今日头条上做品牌宣传,开业广告,产品推广,各种活动直播等,联系电话:18359614989(+微信同号,请备注“推广”)
海峡导报漳州地区微信矩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