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漳州交警
一个有点儿意思的交警公众号
为有效应对冬季交通安全风险
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隐患
漳州交警积极开展
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1
2023年10月28日,诏安交警依托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在连站大道兰里村路口查获沈某坤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经查证,该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诏安交警依法对沈某坤进行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并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相关法律法规01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 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七十四条第四项 驾驶拼装或 者已达强制报废标准的汽车类机动车的,处以一千五百元罚款。
案例2
2023年11月6日,陈某长驾驶重型厢式货车在诏安县深国线官陂镇路段被巡逻交警查获。经过磅称重,核载重量31吨的重型厢式货车,实载100.14吨,超限幅度达223.032%。诏安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记6分,并扣留车辆至其违法行为消除。相关法律法规02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七十四条第九项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达到或者 超过百分之百的 ,处以 一千五百元罚款 :
案例3
2023年11月22日凌晨,陈某顺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诏安县深桥镇平屿村路段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经检测,陈某顺酒精测试仪呼气的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4
[color=rgba(0, 51, 255, 0.73)]
[color=rgba(0, 51, 255, 0.73)]2023年11月22日凌晨,张某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诏安县深桥镇平屿村路段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经检测,张某明酒精测试仪呼气的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color=rgba(0, 51, 255, 0.73)]
相关法律法规03、04
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color=rgba(0, 0, 0, 0.9)]是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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