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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漳州
漳州新闻网讯(苏金辉)11月14日上午,龙海市公安局紫泥派出所民警开展二维码访查工作中,在紫泥镇某村发现林某家门口未张贴二维码门牌,疑似被故意拆除。
民警随即进屋询问,林某表示此前因准备改建大门,将二维码门牌拆下,后因种种原因,一直未曾动工,也未将二维码门牌安装复原。经过民警耐心教育后,林某认识到错误。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林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二维码门牌属于公共资源,严禁遮盖、毁坏以及擅自拆除等破坏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视其情节,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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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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