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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漳州
“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即: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船舶。
涉渔“三无”船舶
具有破坏水资源生态资源、
安全隐患大等危害,
不利于渔业可持续发展。
5月15日,龙文区农业农村局与蓝田街道联合开展了涉渔乡镇船舶安全检查和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出动人员14人,执法车辆5辆,执法快艇1艘,水陆并举,对九龙江西溪、九十九湾湘桥湖段进行集中检查整治。
检查中,发现“三无”涉渔乡镇船舶25艘(其中铁壳船3艘、木质船8艘、纤维船1艘、泡沫船13艘),全部依法予以没收拆解。同时,现场对周边社区群众开展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此次联合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严厉打击了“三无船舶”涉渔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落实涉渔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消除了渔业安全隐患,消除了涉渔“三无船舶”对西溪和九十九湾水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了九龙江及九十九湾渔业生态资源。
来源:龙文区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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