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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漳州新闻网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
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活禽集中屠宰
和白条禽上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规范活禽交易行为,加强活禽宰杀管理,预防和控制禽流感等疾病发生和传播,保障公共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关于做好农产品市场禽流感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商务部关于加强畜禽鸟及其产品市场管理严防禽流感的紧急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实行活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白条禽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鸽子等家禽。其它依法可食用禽类参照本通知所称活禽执行。
二、实行禽类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白条禽上市范围:龙文区北环路以南、东环路以西所有农贸市场的摊位、商铺及景山街道朝阳农贸市场的摊位、商铺。
三、不得设置活禽交易市场从事活禽交易活动,对活禽实行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白条上市、分散经营,活禽集中屠宰由有能力、有资质的企业承担。
四、活禽经集中屠宰加工后,通过检疫、检验、包装、预冷、运输等流程,进入市场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等禽类产品严禁进入市场销售。
五、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场内白条禽和禽肉产品经营者档案,落实查验把关责任。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销售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白条禽等禽类产品,查验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六、广大市民要提高禽类产品消费安全意识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购买具有集中屠宰、检疫和出厂合格标志的安全禽肉产品,养成良好消费习惯。如有发现在我区违法违规进行活禽交易、宰杀的,请积极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龙文区市场监管局)、12319(龙文区城市管理局)、2128784(龙文区商务局)、2106836(龙文区农业农村局)。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5日起施行。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来源:龙文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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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曾周岚
值班主任 @吴荣光
值班总编 @赖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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