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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漳州交警
一个有点儿意思的交警公众号
开车上路
超车是常事儿
不过
不守交规肆意超车
可就不是什么好事儿了
特别是有些驾驶员
在有会车可能时
一时贪快而违法超车
结果
往往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案情回顾
2022年8月12日11时20分许,郭某男驾驶闽E81***号轿车往诏安县西潭镇美营村方向行驶至诏安县凤寮村路段时,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情况下实施超车,致车辆碰撞同向前方正常行驶的由吴某华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载其孩子钟某杰、钟某妍及钟某君),造成两车局损,吴某华、钟某杰、钟某妍和钟某君四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普法小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
那么在会车时正确的会车姿势
是什么样呢
会车前要做到一看二算三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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