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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3月20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报道 3月18日,平和县公安局崎岭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颁布的决定、命令的案件,对违法嫌疑人林某煌(男,22岁,漳州平和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经查,林某煌属于中高风险返平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林某煌需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林某煌无视疫情防控规定要求,于3月17日,未经报备擅自离开住所两次,给全县疫情防控造成了潜在的隐患。
目前,林某煌因拒不遵守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该人现已被集中隔离,待隔离结束后依法执行处罚。
平和县公安局将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坚决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于引发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 陈宗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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