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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2022年3月27日,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接疾病预防控制部门通报,龙海区林某(男,43岁,浮宫镇人)、蔡某(男,36岁,白水镇人)曾于近日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未按规定向所在村(居)报备,新冠病毒核酸结果为阳性。
经查,2022年3月20日,林某、蔡某有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后于3月22日返回龙海区。3月21日、22日,龙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先后发布通告,林某、蔡某故意隐瞒自己的行程,未按规定向所在村(居)报备自己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接触史,且未落实相关防疫措施,严重损害、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正常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林某、蔡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目前,林某和蔡某正在医院隔离治疗,待隔离管控结束后,龙海警方将依法进行处理。
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
2022年3月28日
警情通报
2022年3月28日,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依法对一名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黄某平(男,46岁,平和县人)作出行政拘留决定。
经查,2022年3月27日,黄某平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为博取眼球,吸引关注,利用视频录制方式编造“龙海区浮宫今天核酸检测有160人左右阳性潜伏者”字样的虚假信息,通过个人账号在“抖音”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依法对黄某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后续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
2022年3月29日
来源:龙海公安
编辑 洪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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