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点儿意思的交警公众号
常言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相信大家都明白酒驾的危害
但总有部分车主不把这当回事
五一假期,亲友相聚
豪饮小酌,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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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饭饱后
拿出车钥匙准备......
停!是准备要酒驾吗?
“五一”假期
今晚最后一夜!
地点:漳州市辖区!
时间:任你猜不到的时间!
▼查酒驾从不停歇▼
以致于蜀黍每一次大街小巷的守候
总能遇见一批“红脸司机”
尽管酒驾查处已是常态化
酒驾案例曝光也在持续进行
可就是有人不怕危险也不怕“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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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来围观,最“执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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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年4月30日22时许,洪*龙(身份证3506811993****051X)无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机动车行驶至海澄镇道路区,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呼气结果为3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车。
2
2021年4月30日23时10分许,蒋*(身份证5113221996****1978)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港尾顶白沙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呼气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3
2021年4月30日22时30分许,洪*坤(身份证3506211966****4732)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颜厝镇龙江南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呼气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4
2021年5月1日00时22分许,林*辉(身份证3506812003****6219)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西港线272公里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呼气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5
2021年5月2日20时45分许,蔡*明(身份证3506811977****0513)酒后驾驶二轮机动车行驶至西港线272公里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呼气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6
2021年5月2日01时00分许,罗*荣(身份证3506811989****2510)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程溪镇程东线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呼气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7
2021年5月3日01时10分许,熊*生(身份证5326261996****3333)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港尾镇石埠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呼气结果为6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8
2021年5月3日00时24分许,钱*基(身份证3506811981****5773)无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机动车行驶至紫泥镇紫石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呼气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严查酒驾“零容忍”
作为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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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的危害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同时作为非机动车驾驶员同样也是交通的参与者也不能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只有守法出行、文明出行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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