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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台海网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2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刘龙通讯员林保平董沈煜吴莹) 现年31岁的庞某一时糊涂,为了“轻松”赚取1.5万元佣金,竟然按照他人“指令”,先是在石墩下取走银行卡,帮人套取50万元赃款后,“随意”将巨额现金丢在草地上,最终落入法网。近日,漳州诏安警方将庞某案移送诏安检察院审查起诉。
1.5万好处费让他起了贪念
1989年7月出生的庞某是湖南省韶山市人,平时在老家经营一家干洗店。2020年6月25日,他做了一件傻事。
那一天,他接到一个杨姓朋友的电话,说是有一个叫刘某南的人请他帮忙。接着,他与刘某南见了面。庞某就问刘某南有什么事要找他帮忙。“这里的两张卡是我老板的,银行卡里面的钱是赃款,是见不得光的,老板和我都不方便取出来。”刘某南对庞某说了谎。
其实刘某南当天在福建诏安盗窃他老板的两张银行卡,卡里余额总计500万元。刘某南之前的老板非常信任他,连银行卡的取款密码他都知道。为了找人帮他取款,他特地千里奔波从诏安回到老家。
刘某南没有当面把两张银行卡交给庞某,但把取款密码告诉他,许诺取款50万元现金,会给1.5万元好处费。庞某说,之后他和刘某南又通了几次电话,双方电话中约定好交接地点后,刘某南就将两张银行卡放在XX广场某酒店前面的一个石墩下,庞某就过去取了银行卡。
套现50万他意识到干了“傻事”
庞某拿到两张银行卡后,就开始找商家套现。最后他找到了经营烟酒商行的朋友易某,请他帮忙刷卡消费套现。警惕的易某追问两张银行卡是哪里来的。庞某就骗易某:“银行卡是一个老人家的,老人家生病即将过世,他本人不方便去银行取钱,所以取不出来,拜托我将银行卡内的钱刷出来。”易某听了信以为真,就帮庞某刷卡“消费”了50万元,庞某通过微信转账付给了易某5000元刷卡手续费。6月26日,按照庞某的请求,易某把50万元现金拿给了庞某。
庞某刷卡套现后,才意识到自己干了“傻事”,想要把“烫手山芋”抛掉,就急急忙忙微信联系刘某南,说那1.5万元的辛苦费也不要了,他把49.5万元放在一个黑袋子里,要把现金当面还给刘某南。
但是刘某南怕当面拿钱会出麻烦,就一口拒绝庞某的提议,叫庞某耐心等他下一步的“指令”。过了不久,刘某南就微信联系庞某,要他将钱装在黑袋子里,并且发给庞某一个放“钱袋子”的位置,说在某个时间会有人去取走“钱袋子”。
当天夜里,庞某按照刘某南约定的时间地点,将“钱袋子”放在某宾馆门口的一处草地上。果然,一个散步的男子慢悠悠地靠近钱袋子,随后装作捡垃圾一样不慌不忙地取走了钱袋子。这一幕都被录了像。
“因为当时我已经知道那些钱是不干净的,是违法犯罪所得的,所以我叫人用手机录了一段对方取‘钱袋子’的视频作为凭证。”
主动投案一次性赔偿49.5万
“烫手山芋”抛掉之后,庞某也没有去问刘某南有没有拿到现金,刘某南也没有再和他联系,但庞某整天惶惶不可终日。10月17日,诏安警方不远千里赶赴湖南湘潭找到他。在当地警方的协作下,庞某很快主动来到当地公安局投案,对所犯的事情供认不讳。随后诏安警方将庞某带回诏安并将他刑事拘留。
10月27日,庞某的好友与受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好友代替庞某一次性赔偿受害人49.5万元(另外的5000元易某主动归还警方),受害人出具了谅解书,表示对庞某行为的谅解,请求政法部门对庞某行为从轻处理。
11月9日,诏安警方将庞某案移送诏安检察院审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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