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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漳州
“我不该酒后伤人,我现在非常后悔,希望警察同志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8月12日,王某在长泰县公安局武安派出所后悔不迭地对民警说道。
据悉,8月9日22时许,武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溪东大桥下,有一个人在钓鱼时,被一男子推下河。
随后,民警到达现场,一名全身湿漉漉的老人,颤抖地拉着民警说:“有一个年轻人喝多了,把我推下了河,还好我稍微会游泳,不然命都没了……”民警一边安抚老人,一边了解情况。考虑到夜色已深,老人年纪较大,在确认无碍后,民警让他先行回家换衣服,并交代其待情绪稳定后,再到派出所反映情况。
原来,当日22时许,该老人与同伴在溪东大桥下夜钓,当时一名年轻人从桥上路过,可能是喝多了一时内急,就站在桥边小解,影响到桥下钓鱼的老人。老人就向上喊话,提醒年轻人要注意影响。
期间,谁知该年轻人不但不听劝,还怒气冲冲地来到桥下,与老人理论起来,讲到激动之处,便一把将老人推到河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后来,跟老人一起钓鱼的同伴立即下水将老人救上岸来,并马上打电话报警。
而据落水老人描述,民警调取了事发地附近的监控录像,连夜进行研判分析,最终锁定违法嫌疑人王某勇,并将其传唤到案。起初王某勇沉默以对,但在众多的证据面前,终于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对自己酒后滋事表示深深的悔意。
民警点评:虽然落水老人身体并无大碍,但是王某勇酒后的违法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嫌寻衅滋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导报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林王榕 赖镇伟 文/图 漳小编 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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