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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漳州交警
一个有点儿意思的交警公众号
近年来,随着智能电话、导航系统等手持和车载科技设备日益普及,驾驶员打电话、发信息、使用车载娱乐系统等分心驾驶行为也逐渐增多,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统计,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导致交通事故的风险比通常情况高4倍,追尾概率增加1倍,注意力下降37%,刹车反应慢19%。
为有效防范分心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2020年6月起,以实战应用为引领,深究、吸收先进经验做法,接入全市多个监测设备,率先启用科技手段查处分心驾驶(如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
大多数驾驶员存在一个思维误区:在交通信号灯控路口停车等待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发信息等行为不算分心驾驶。多数驾驶人员以车辆等待信号灯是停车状态为由,抱着侥幸心态,认为自己不存在分心驾驶行为。
其实,车辆在灯控路口待行的状态,也归属于整个驾驶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在距离灯控路口50米范围内不得发生车辆驻停现象,特殊情形除外。因此,车辆在路口待行状态下,仍处于驾驶过程,此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行为均属于分心驾驶。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八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观看电视、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分心驾驶的小动作
已经成为导致交通事故的
“头号杀手”
轻则造成道路交通拥堵
重则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下面
交警蜀黍将曝光部分
驻车待行及行车过程中
拨打、接听、手持手机的违法车辆
看看都有哪些车辆上榜?
曝光只是方式与手段
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
安全意识才是最终目的
违法曝光
01
车牌号码:苏EH8025
违法时间:7月8日
违法地址:龙文区九龙大道与建设路口
02
车牌号码:闽D587VE
违法时间:7月8日
违法地址:龙文区九龙大道与迎宾路口
03
车牌号码:闽D4855G
违法时间:6月9日
违法地址:东山县西埔镇探石路口
04
车牌号码:闽A99F2Q
违法时间:5月23日
违法地址:东山县疏港高速公路铜陵往旧糖厂方向
05
车牌号码:闽E93J79
违法时间:5月23日
违法地址:东山县文体新局中心路口
正确做法
驾驶人员在灯控路口驻车待行时,若有分心驾驶行为的,易造成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甚至易引发 “路怒”现象的产生,从而混乱交通秩序。
如需接听拨打手持电话,应在确认周边道路安全、不得有妨碍其他驾驶人员行车、非禁停道路等情况下,将车辆停止于路边后,方可接听拨打电话。
漳州交警有话说
希望这次曝光,能够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敲响警钟。请广大驾驶人员牢记“分心驾驶如盲行,瞬间肇事毁一生”,养成安全驾驶习惯,拒绝交通陋习,守法文明行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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