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1月12日)
东山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
福建省东山县水产供销公司原经理黄辉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具体如下:
日前,东山县纪委监委对福建省东山县水产供销公司原经理黄辉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辉民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察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私设“小金库”;违反群众纪律,不按规定公开厂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涉嫌挪用公款罪。
黄辉民身为中共党员,长期担任国企领导,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辉民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东山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