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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0月31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报道 贩卖“两卡”,可能触犯刑法中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多项罪名。然而,依然有人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日前,漳州警方就成功捣毁了一贩卖电话卡团伙。
此前,漳州警方经过前期的摸排和蹲守,基本掌握漳浦“胡某贩卖电话卡团伙”的基本情况并获取相关证据。 10月27日下午,漳州警方在漳浦县绥安镇摧毁一贩卖“两卡”团伙,抓获胡某、陈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电话卡3000余张、涉案手机30余部等作案工具。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等9人自2020年至今在漳浦县绥安镇等地以开手机店为名多次贩卖手机卡、工作机、笔记本电脑供在缅北及漳浦本地开设诈骗窝点的犯罪嫌疑人用于诈骗等网络违法犯罪,涉案金额达百万余元。
经审讯,胡某等人对他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胡某交代,其在网上客服得到香港流量卡购买渠道,添加微信后在对方处低价购买电话卡,然后在朋友圈叠加10元,20元不等进行二手倒卖,并在此期间认识了陈某等其余8人。之后,几人在明知贩卡违法的情况下,仍然选择贩卖,并从中获利,直至案发。
目前,漳州警方拟对胡某等人采取强制措施,且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相关涉案嫌疑人正在全力追捕。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群众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严禁帮助犯罪分子贩卖个人电话卡和银行账户,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非法开办、贩卖银行账户、电话卡已经严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如发现涉“两卡”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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