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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漳州交警
元旦假期虽然气温很低
但仍挡不住小伙伴们出游的兴致
12月31日21时交通时况:贵安收费站车流量剧增
为了确保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
福州高速交警全警出动
全天候执勤
确保路面安全畅通
结果
交警蜀黍遇见了这么个事
2018年12月30日21时许,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竹岐收费站检查闽AUXXX轿车时,发现驾驶人李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得知,原来副驾驶上坐着的就是车主黄某,黄某表示开车开累了,在明知李某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仍将车辆借给他开,严重违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场民警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对黄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有车友问:借车人也要被处罚吗?
是的!!
法律法规
1、机动车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车不能随便借人开
亲,你知道了吗?
2019年来啦
祝大家平安健康好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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