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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看就懂的普法
一、案情简介
2016年4月,赵某在襄阳的紫金皇朝KTV上班,认识了同事周某怀。当时二人都有自己的家庭,但在周某怀对赵某展开猛烈追求后,赵某很快就沦陷了,双方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同居。之后没多久,赵某和老公离婚。
2019年底,赵某感觉双方感情淡了,不想继续在一起了,遂提出分手。周某怀虽然不舍,但同意了,两个人好聚好散。
2020年7月,周某怀突然反悔,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赵某和他复合。赵某拒绝,周某怀不断通过电话、短信骚扰,赵某一气之下就把周的电话、微信均拉黑了,但周某怀仍不死心,继续通过赵某的朋友约赵某面谈,并多次在赵某回家路上或者公司堵赵某,缠着要求复合。当周某怀听说赵某要和前夫复合时,向赵某索要前夫的联系方式,甚至威胁赵某,如果赵某敢和前夫复合,就杀死赵某全家,并写下两封绝笔信。赵某不堪其扰,辞掉了工作,多次拨打电话报警。
2020年9月16日下午,赵某的朋友刘某告诉赵某,周某怀约她在万达见面。下午三点多,赵某和刘某到万达“CAFFE町”咖啡厅与周某怀见面。周某怀一改常态,说自己不想复合了,只想报复赵某。赵某不甘示弱,和周某怀吵起来,从包中拿出“防狼喷雾”,却死活打不开。周某怀开始发狠,将手机摔在桌子上,当场将桌面玻璃砸坏了。赵某准备和刘某离开,被周某怀强行阻拦,双方开始厮打。周某怀跑下楼拿了一把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冲上来,赵某赶紧拿起桌上水壶扔向周某怀,周某怀用力将赵某按在沙发上捅刺脖子、胸部,赵某身上都是血。在捅刺过程中,周某怀手中的刀掉到地上后,并没有停止的意思,继续持刀对赵某捅刺。直至特警赶到现场,周某怀才停止犯罪。赵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赵某颈部损伤属于轻伤一级,胸部损伤属于重伤二级,双上肢损伤属于轻伤二级。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周某怀故意杀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之后认为,周某怀行凶主观意图明显,直到特警赶到现场,其才停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其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故,法院判决,周某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三、雪儿说法
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雪儿分析:法院判决中规中矩,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方面没有什么争议,雪儿主要想说说情理:首先,婚外情不仅受到道德谴责,而且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婚外情同居期间,二人财产混同,如果不是和平分手,很容易产生财产纠纷。如果生了孩子,孩子虽然可以享受与婚生子同样的权利,但整个成长过程将会受到歧视;其次,找另一半一定要考察对方的心理健康状态。好聚好散,对哪一方都好。但如果另一半是偏执型人格,很容易做出出格的事情。最后,无论问题有多棘手,都尽量心平气和,和平解决。一旦动手,势必有伤,甚至是十几年的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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