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这为新时代加强问责制度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面从严治党,“严字当头”的主基调必须坚持。同时,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把握政策,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处理恰当。要通过精准有效的问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突出问责,强化政治意识。党员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做政治坚定的表率。要把牢记职责、坚持对标对表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履职要求和工作习惯,经常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进行对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党员干部更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准确认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意志,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守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红色根脉”坚定守护者。 精准问责,强化惩戒作用。对于“带病”的干部,问责利剑要找准“病灶”,敢于用铁的手腕剜脓疮、割毒瘤,针对病情精准开出“药方”,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党员干部要把问责利剑高悬头顶,正视防治为官不为、庸政懒政的“病态”,自觉加强自身监督、强化工作自律。党内问责工作既要持续从严,也要精准有效,以此激励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党的建设和党的各项事业中认真履职、主动担当。 全面问责,注重实际成效。把问责工作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起来,督促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责成相关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落实。督促被问责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起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效果。 我们要将更多的精力聚焦在关系党的事业长远发展的关键领域,要用好问责这一柄利器,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提升管党治党水平,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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