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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星新闻
日前,经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批准,漳州市芗城区纪委监委对漳州芗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石为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石为民(资料图)
经查,石为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证据;廉洁底线严重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正确履行职责;追求低级趣味,长期沉迷赌博。纪法意识淡薄,目无国法,将公权力沦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石为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漳州市芗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石为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芗江清风4月25日消息,漳州芗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石为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漳州市芗城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观八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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